菏泽市关于领取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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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1-12 10:51来源:菏泽市财政局 202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 现将我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2025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 我市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三、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certificate/certificate-post-apply/login.html)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二)现场领取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所选财政局领取(代领需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 如有考生忘记自己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县区,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查看自己的证书管理号第十二位至第十五位的号段,按照下面表格(附件1)各县区的号段对照查询。 四、注意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需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菏泽市财政局 2026年1月9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山东省会计网原创文章,部分来源于网络,山东会计之家,转载请标明信息出处链接:https://sdkuaiji.cn/h-nd-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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