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税收争议代理与业务规范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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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1-10 09:56来源: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税收争议代理与业务规范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训。
附件:《关于举办税收争议代理与业务规范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5〕65号)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中税协秘函〔2025〕65号 关于举办税收争议代理与业务规范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2025年度税务师培训计划,中税协将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举办税收争议代理与业务规范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月30日,24日报到,30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 二、主要课程与师资 (一)税收争议的类型及成因分析与解决办法 授课老师:陈斌才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二)增值税常见税收问题争议的处置 授课老师:石玮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常见问题争议的处置 授课老师:陈玉琢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四)小税种常见税收常见问题争议的处置 授课老师:宋兴义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五)跨境行为税收争议的预防与解决 授课老师:宋兴义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六)涉税争议案例解析 授课老师:陈斌才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七)社会保险费常见争议解析 授课老师:卢艺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八)新《公司法》重要涉税条款税收问题分析 授课老师:辛连珠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九)企业税收风险的应对与法律救济 授课老师:李登喜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授课老师:邵凌云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三、收费说明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报名时间 执业会员应于11月20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五、联系方式 学院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学员可自行报到。同时,学院提供南京、镇江和扬州等三市机场、火车站的班车接送站服务。如需接站,请最迟于11月20日17:00前登录学院门户网(http://www.tax-edu.net)首页,登录“热门招生—招生信息—学员接站入口”填写接站信息(如未填写接站信息,则不安排接站)。 (一)报名咨询 1、中税协联系人:黄老师(010)83755841。 2、扬州基地联系人:刘老师13665236373。 3、扬州基地接站联系人:舒老师(0514)87806600。 (二)报到接站 已登记接站信息的学员,报到当日可在各接站地点与接站人员联系,各接站点联系手机(仅限报到当日开通)为: 1、南京禄口机场(接站点:机场T2航站楼一楼4号门内)。 2、南京南站(接站点:南京南火车站北出口右转100米麦当劳门口)。 3、镇江南站、扬州泰州机场、扬州火车站、扬州东站、镇江火车站。
六、其他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11月20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基地管理规定及纪律,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严禁学员携带孩子、家属。 (三)扬州培训基地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标间双住,食宿费由扬州培训基地在报到当日统一收取并开票(共计6天)。 (四)扬州本地学员可凭本地身份证允许外住,其他学员不允许外住。培训期间每位学员仅允许外出三次。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10 月 24 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山东省会计网原创文章,部分来源于网络,山东会计之家,转载请标明信息出处链接:https://sdkuaiji.cn/h-nd-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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