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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次“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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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3-25 09:58作者:山东会计来源: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鲁会协〔2025〕2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认定办法》(鲁会协〔2025〕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2025年工作计划,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首批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连续从业30年以上的非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获得“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自加入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连续从业满30年以上(含 30 年)。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存在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

(五)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依据《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寄送至省注协。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并整合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诚信从业30年申请+申请人姓名”。

(二)省注协审核评定(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省注协成立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方案及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此基础上提出“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建议名单在省注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省注协评定、发布(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省注协根据公示的情况,审议建议名单。评定结果在省注协网站、期刊杂志上公布。

联系电话:0531-82919688

电子邮箱:ychx@sdicpa.or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11室


附件:“诚信从业30年”荣誉称号申请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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