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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4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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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0-17 15:39作者:山东会计来源:济南市财政局

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现将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4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全科合格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78号)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二)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其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上述学历应于2024年度初级资格报名截止前(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至11月29日17:00,领取方式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

2024年度全科合格考生应登录济南市财政局 (jinan.gov.cn),点击“会计服务”-“证书邮寄申请”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领证书。

(四)材料清单

1.有效身份证。

2. 2024年度初级资格报名截止前(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3. 代领证书的代领人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五)领取地址

选择邮寄证书可登录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 “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二、线下领取证书地址:

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查看自己的证书管理号第十三位至第十五位的号段,按照下面表格各区的号段对照,就可查到自己的证书所在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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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报名审核点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济南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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