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4年2月1日—2023年3月1日(工作日)集中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 “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已...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各高等院校、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78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报送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财会〔2023〕58号文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依据《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日)集中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 “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会计学会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3〕9号),现将我市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审依据《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
1 、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请乘坐K157、K43、K34、K169、K66、K54、K42、K110、K100、K28、K39、B48到舜玉小区站下车,请考生及车辆从西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自备午餐;校内停车收费,且校内车位有限,建议绿色出行。2、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请乘坐K31路、K49路、K50路、K56路、K96路、K107路、K145路、K169路、510路、BRT 4、BRT...
济财会〔2023〕13号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省属各企业,中央驻济企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已结束,请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评审材料,原则上要求个人领取,如有委托代领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16日(正常工作日)。领取材料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632室 联 系 电 话 :0531—66603836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2023年5月30日
5月13日至5月15日,2023年度(济南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如期举行。济南考区报考人员为44888人,较上一年度增长22%,报考人员到考率达到73%,较上一年度增长3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考区设置考点12个,159个考场。市财政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全力做好考试管理、严肃考纪、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大型考试工作安全平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济南市继续教育机构服务期限已满,需按照规定进行招标,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在准备中,预计学习将于6月开始。请关注济南市财政局网站的学习通知。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2023年5月22日
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抓制度建设、促行业发展、强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全市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一是做好会计准则制度贯彻与实施。不断扩大会计工作联系点建设范围,畅通问题收集渠道,完善问答反馈机制;指导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扩大成本核算工作的覆盖面,更好服务于深化政府会计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及时汇总反馈试点情况;做...
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创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进行系统化设计。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责任主体、保障措施进行了系统化部署,构建全市统...
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省属各企业,中央驻济企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1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
2022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集中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现场领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
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3年1月18日—2023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集中发放,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
各考生: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全国统一印制,逐级发放。目前,尚未接到证书发放的通知。待证书到达我市后,将在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信息”栏发布通知,届时考生可到报名地所属的财政部门领取,或通过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栏下的“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在“证书邮寄申请入口”办理邮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采取邮寄方式申领证书。 ...
各会计师事务所:为进一步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精神,及时高效开展工作,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特成立“济南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群”,请大家扫描下发二维码进群。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2年11月30日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各区县(功能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会计学会 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2〕7号),现将我市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审依据《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