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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⒛24年度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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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1-05 11:40作者:山东会计来源:泰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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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财会 〔2024〕 1号

各县 (市 、区)、 功能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单位 ),各市属企业,省 以上驻泰单位:

为总结、推广我市会计实践经验,发挥成熟会计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会计实务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4年度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内容

(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案例

1.政府会计类。政府会计实施经验,包括单位综合运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凭证及账簿设计、成本费用计算、财产物资清查以及会计报表编制等各类会计核算方法,对单位资产等要素进行分类、确认、计量,对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完善以及有效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等。

2.内部控制建设类。单位内控体系构建经验,包括优化内控建设路径、强化内控风险评估、加强内控文化建设、健全内控评价体系,完善内控报告制度等。

3.会计信息化类。开展会计信息化、数智化建设的经验,包括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内部控制、会计档案管理,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建设特色鲜明、功能丰富、效果良好的信息系统等。

4.会计职业道德类。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经验,包括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 自觉践行“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的新时代会计职业行为准则。

5.会计监督类。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 办发(2023〕 4号 )要求,在会计监督方面的经验,包括单位内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等。

6.自选类。除上述案例外,单位可根据 自身会计工作特色自主确定案例项 目。自选案例应体现创新性和实用性,在提升会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二 )企业会计案例

1.企业会计准则类。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解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难题,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企业内部控制类。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加 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上市公司依规进行内控有效性的评价和披露,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3.企业会计信息化类。企业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设具有行业或单位鲜明特色,功能丰富、效果良好的信息系统,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4.企业数据资源类。贯彻落实《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 〔2023〕 11号 )要求,在规范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等方面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5.自选类。除上述案例之外,企 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如财务管理创新、战略管理实践、运营管理实践、风险管理实践等。

二、案例征集要求

(一 )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反映单位的真实情况,描述要客观、中立,不得虚构编造。

3.准确性。案例要数据准确,资料详实,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4.借鉴性。案例要坚持实践导向,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创新性,案例所提供的经验做法对类似业务具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5.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例原则上由案例单位人员撰写,如果由案例单位以外的人员撰写,作者应当在撰写前取得案例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二 )案例格式

1.案例撰写应当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案例格式文本》《企业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见 附件 1、 2)的 规范性要求。

2.案例正文为 Word格式,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案例正文字数 2000-6000字 ,企业会计案例正文字数 3000ˉ 10000字 ;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使用 Excel等格式。

3.声明页应按要求勾选公开选项并签字、盖章。

三、案例报送方式

各有关部门 (单位 )负 责本部门 (单位 )案 例征集工作,每部门 (单位 )推荐案例不超过2个;各县 (市 、区)、 功能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案例征集工作,每辖区推荐案例不少于 2个。报送内容为可编辑 W∞d版本+声 明页盖章扫描件,各有关部门 (单位 )和各县 (市 、区)、 功能区财政局汇总后于6月 30日前发送至邮箱:ta叉irc@163·∞m。

四、相关要求

(一 )备县 (市 、区)、 功能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 )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财会人员参加,并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案例质量。

(二 )市财政局将评选公布具有典型推广或创新示范价值的优秀案例,并 向省财政厅推荐。同时,利用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扩大示范效应,提升社会影响力。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拥有使用征集案例的权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6220035。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2.企业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泰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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